1965年4月8日在华盛顿签署的《贷款协议-公路项目(附带第3号贷款条例)》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贷款,道路,运输
登记号码:7841
签署年份:1965-06-22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牙买加
保管国家: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文本语种:英语
7月15日,1月7月15日,1月7月15日,1月15日,1月15日,1月15日,1月7月15日,1月7月15日,1月7月IS,1月7月15日,1月7月15日,1月-7月15日7月15日,1月7月15日,1月7月15日,1月15日,1月15日,1月15日,7月15日,1月7月15日,1月15日,7月15日,除银行另有协议外,借款人应有权:在符合贷款协议规定的前提下,从贷款帐户中提取相当于借款人与银行之间不时确定的一定百分比的等额款项,该百分比应已用于支付所需的合理商品成本进行项目本节中的“借款人资产”一词包括借款人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的资产或借款人任何代理机构的资产或任何此类政治分支机构的资产,包括银行的资产。牙买加和任何其他机构n履行借款人中央银行的职能。《贷款协定》和《债券》应免除根据借款人的法律或在执行,发行时或与之相关的在其领土上有效的法律所征收的任何税款,交付或注册,且借款人应支付根据应以贷款和债券的币种支付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或在该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所征收的所有此类税费(如果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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