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边境水道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水道-水资源,边疆
登记号码:7804
签署年份:1965-06-04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芬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保管国家:芬兰
文本语种:俄语,芬兰语
芬兰共和国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于1960年6月23日达成的协定,内容涉及芬兰苏维埃边界国的政权和解决边界事件的程序(以下简称“ 1960年协定》)明确指出,就上述协定而言,哪些边境水道被视为边境水域。与芬兰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边境水道的协定今天的签署有关谨声明,就上述《协定》规定建立芬兰-苏联联合利用边境水道的委员会而言,拟由每一缔约方承担旅行和生活费用在上述协议规定联合芬尼集团的情况下sh-苏联利用边境水道委员会做出有关浮木或其他措施的决定,在建立该委员会之前和之前,应遵守上述协定第20条所指公约的有关规定。通过了有关浮木或其他措施的决定。芬兰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希望确定管理芬兰和苏联共同边境水道的使用原则,以及设立专门机构供其使用,决定缔结本协定,并为此目的任命其全权代表,他们以正当形式交换了全部权力后,达成以下协议:。应考虑本协定。成为上述芬兰共和国与欧盟联盟之间协议的组成部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边境水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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