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机构”一词是指教育中心,图书馆,具有教育性质的科学机构和艺术促进机构,例如美术馆,艺术中心和社团以及电影图书馆。两国政府将努力促进通过安排适当的学术或文化机构举办音乐会,讲座,艺术和科学展览,组织学生访问,鼓励科学,艺术和文学团体与其他致力于促进学习的组织之间的合作,在两国之间进行文化和知识交流通过交换出版物,手稿,考古标本和艺术品,通过电影放映和通过广播播放。两国政府将鼓励在各自国家组建联合的社会和文化社团和协会,例如社团和协会遵守法律法规为了执行本协定的规定,任何政府都可以在必要时在巴基斯坦设立一个特别委员会,由教育部长,外交事务部长组成。以及比利时驻巴基斯坦外交使团团长或其代表在巴基斯坦的每个政府将努力促进对本国另一国的本国语言以及本国文化和文学的研究,以便两国人民各国可能能够从其共同的文化遗产中尽可能地受益。...
文化协定。 1963年11月14日在布鲁塞尔签署pdf预览版文化协定。 1963年11月14日在布鲁塞尔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