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根据本协议进行的销售而产生的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窃将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以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相同的方式,顺序或优先权使用。美洲应出于以下目的决定所显示的数额:越南共和国政府将应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要求,提供以下货币转换为其他非美元货币的便利窃金额:为该法令第104(a)条的目的,$ 664,000或该协议所产生的窃金额的2%(以金额较大者为准),用以资助其他国家/地区的农业市场开发活动有关第三条第1款,汇率,是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理解,在目前的越南汇率制度下,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存入美元支付的款项应按美元的支付日期生效的控制的自由市场销售价格扣除所有银行费用后计算。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根据本法第104条(c)款使用越南海盗船作为赠款时,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可将越南海盗船用于根据美国《海事法》第104条授权的任何目的该法案.1965。根据本协议,在自本协议之日起至收到和使用该商品的最后日期止的期间内(除非此类出口经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明确批准),并确保购买此类商品不会导致这些商品或类似商品向对美利坚合众国不友好的国家增加供应。...
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农业商品协定》。 1964年9月29日在西贡签署pdf预览版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农业商品协定》。 1964年9月29日在西贡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