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制图,制图和大地测量学协议。 1964年8月28日在圣多明各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地球科学,边疆,合作
登记号码:7691
签署年份:1965-04-15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多米尼加,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英语
本协定应在两国政府的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一直有效到任一国政府已将另一国打算终止该协定的意向通知一年之后。两国政府应交换地图信息,根据各自制图机构之间可能商定的数量和特定区域的安排,整理材料,印刷地图,航拍照片,大地测量,水文和航空数据,复制材料,出版物和与之相关的材料。美国政府为达成本协议的目的而在多米尼加共和国以及美国人员为在本协议中在多米尼加共和国所进口的美国人员供其个人使用的财产,包括车辆,应免征进出口关税,任何性质的所有税费多米尼加共和国不得对从美国政府收取的薪金或酬金或从多米尼加共和国以外的来源获得的其他收入征税国家人员,也不得根据该人员在多米尼加共和国的居住期间本协定被视为多米尼加共和国税收目的的居住期或住所期。两国政府参与合作计划的具体责任和完成工作的技术安排应由两国政府指定的制图机构达成协议。以此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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