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农业商品协定》(交换于1964年4月27日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商品,农业,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7601
签署年份:1965-02-25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美国*,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3)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可利用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境内的第纳尔支付源自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或在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境外旅行时的国际旅行(包括(旅行)是到达或经过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旅行,并且在旅行是旅行者往返,旅行或旅行的一部分时,在美利坚合众国或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之外的其他地区旅行通过第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第纳尔应存入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帐户的金额应等于该国政府偿还或资助的商品美元销售价值和海洋运输费用。美利坚合众国(因要求美国国旗船只为美国sed)转换为第纳尔,如下:(a)以美国在支付美元当日适用于商业进口交易的美元汇率为前提,前提是政府维持适用于所有外汇交易的统一汇率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或第纳尔的任何退款,根据该法令的任何先前协议可能到期或应得的第纳尔的退款,而在该帐户中,美国的支付官员的帐户中不再有未支付的资金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将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根据本协议提供的资金组成。根据本协议进行的销售,应归因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第纳尔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以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确定的优先方式和顺序,f或以下目的,按所示比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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