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没有在任何国家领土上居住且无权以如此居留在任何国家领土上为目的而入境的海员,但他有充分理由担心会受到迫害的国家除外出于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的成员或政治见解的原因,根据《公约》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有权合法地居住在其旗帜下的缔约方的领土a)他是难民,在对本案适用本协议之前的三年内,在每年至少两次在该领土港口停靠的船舶上担任海员共600天。在他在另一国领土上建立住所之前或之前进行的任何服务,不得考虑到本款。缔约国是难民海员合法居住的领土或按照本协定的规定,为被视为合法居留的《公约》第二十八条的目的,如果海员所在的缔约方要求,应允许他进入其领土。“难民海员”一词适用于根据《公约》第1条的定义以及有关缔约国根据该条B节作出的声明或通知以难民身份以海员身份担任海员的任何人。 2)根据本条第1款做出的决定并未将有关缔约方从本协议第11条下的义务中解脱出来为其签发旅行证件的难民海员,除非另一缔约方向该当事方提出入境要求超过120天该旅行证件到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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