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南半球建立欧洲天文研究组织的公约(有财务议定书)
条约类型:开放多边
条约主题:科学,研究
登记号码:7333
签署年份:1964-07-02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比利时,丹麦,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国,荷兰,瑞典
保管国家:法国
文本语种:瑞典语,德语,法语,荷兰语
除非有关成员国就其他解决方式达成协议,否则成员国之间关于本公约或《财务议定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如果不是由安理会the旋解决的,均应提交海牙常设法院。根据1907年10月18日公约1关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公约的规定(a)《公约》生效之日为《公约》缔约国的国家,以及任何其他在上述期间内可能成为本组织成员的国家,应在其间提供理事会根据《财务议定书》第4条第1款作出的临时预算安排所需的全部款项。在《公约》生效的当年12月31日之后成为本组织的成员时,应收取所有成员国的会费本比额表自新财政年度开始生效。本组织任何成员国可在成为本组织成员后不早于十年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主席。理事会可经成员国一致决定,接纳本条第1款所指国家以外的本组织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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