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条和第10条的规定也应适用于领事和领事官员的妻子和未成年子女,他们与他们住在一起并是派遣国国民,在为外交官员和外交使团工作人员规定的范围内领事有权在领事馆,其本人的住所或派遣国国民的住所以及在悬挂国旗或带有派遣国另一国徽的船只或飞机上进行下列活动,在派遣国法律规定不禁止上述活动的范围内:领事应有权在派遣国法律规定授权的范围内任命监护人为派遣国国民拟定或证明与派遣国国民和接受国国民之间的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书,但前提是此类交易与有利于在派遣国领土内的利益或将在派遣国领土内进行,并且在上述文书中没有任何违背缔约任何一方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领事应无须特别授权而有权代表派遣国的国民或法人团体在法院和接受国其他当局面前,由于缺席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在适当的时候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领事公约。 1963年1月14日在河内签署pdf预览版领事公约。 1963年1月14日在河内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