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与民用应急计划和民防事项有关的协议的票据。渥太华,1963年11月15日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军事事项
登记号码:7207
签署年份:1964-04-13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加拿大,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还建议委员会在其一般职权范围内,可以设立其认为必要的小组委员会和工作组,以推进联合计划,并且委员会可以作出安排,便利批准人进行美加两国的联合民用应急计划。沿国际边界彼此相邻的州,省和市在其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专属公共当局。进一步建议委员会可以安排加拿大的这些国家当局与加拿大的国家当局之间的直接交流。委员会认为与美国有关的一个国家的民事应急计划方面可能会直接受到另一个国家的类似计划的影响。该委员会将包括加拿大内阁秘书,应急措施组织主任加拿大,该单位应急计划办公室主任国防部助理部长(民防)。因此,建议成立美国-加拿大民防紧急计划联合委员会,负责就两个计划向两国政府,其部门和机构提出建议以及两国民事当局在发生袭击事件时的合作与互助安排。这些当局得出结论,我们两国在这些领域的规划已经达到了一个阶段,对修改两国之间的联络安排,并建立直接渠道,就民防,紧急情况下的资源使用以及民防应急计划的其他方面进行详细的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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