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和相关援助总协定。 1963年10月24日在金斯敦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援助,经济事项,合作
登记号码:7148
签署年份:1964-02-28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牙买加,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为了协助牙买加政府的国家发展以及通过有效利用其自身资源和其他自助措施实现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努力,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将提供这种经济,技术和服务。牙买加政府适当机构的代表在以后可能要求提供的有关协助,并得到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指定的一个或多个机构的代表批准,以管理其在本协定下的责任。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或由该国政府资助的承包商用于执行本协议的目的,应免征牙买加的进出口税,购买或转让税以及类似费用,只要该财产为出于执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里卡打算根据其现有资源以及牙买加所采取的方案和自助措施,向牙买加提供经济援助,技术援助和有关援助,并应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批准应提供.1964。经修订的1948年7月6日在伦敦签署1以及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之间关于国际关系领土的技术合作协定1951年7月13日在伦敦签署的《英国政府负责任》 2不再被认为适用于牙买加。牙买加政府将获得一个特别任务,其人员将履行牙买加的职责。以下是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并将把该特别代表团及其人员视为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在牙买加外交使团的一部分,以期获得给予该代表团及其人员的特权和豁免可比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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