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一方应努力在其本国促进建立和支持缔约另一方的文化机构,但前提是要遵守有关这些机构的设立和行为的国内法要求。缔约各方应尽一切可能互相协助,以解决由于一方在另一国的文化活动,特别是从文化材料的进口而引起的财务问题。支持特别是通过以下方式在一个国家的人民中传播另一国的文化成就的努力:缔约一方应促进寄送,分发和散发该国的书籍,期刊以及文学,科学和技术出版物缔约另一方。每一缔约方应调查范围可以促进为教学人员,缔约另一方的学生和学生开设假期课程。...
荷兰王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的文化协定pdf预览版荷兰王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的文化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