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公路运输的协定。 1962年10月22日在布拉格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道路,运输
登记号码:6974
签署年份:1963-11-13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保管国家:捷克斯洛伐克
文本语种:克罗地亚语,捷克语
未经总部另一方主管当局同意,其总公司在某一缔约方领土内的承运人不得将货物运输到另一缔约方领土以运输到第三国。不能在回程中用同一人运送同一人的车辆,而中断的闭门旅行应要求获得授权,该授权应根据向车辆所在国主管当局提交的申请签发重新登记后,应转交缔约另一方主管当局批准。缔约一方应暂时免除进口关税和进口税的支付,以及对在本协定中登记的机动车的进口禁止和限制。缔约任何一方领土,并提供临时进口文件,但条件是上述车辆缔约任何一方的主管当局应将其已批准的申请连同为通过该路线的那些部分所签发的所有规定的文件和特别授权的副本一并转交另一缔约方的主管当局。总部设在缔约一方领土内的承运人不得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两个地点之间从事旅客或货物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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