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与合作条约。 1961年5月29日在布拉格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合作,友谊
登记号码:6962
签署年份:1963-10-1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捷克斯洛伐克*,印度尼西亚
保管国家:捷克斯洛伐克
文本语种:印尼语,英语,捷克语
缔约双方深信互惠互利的经济合作是双方和平友好关系的坚实基础,因此,为了各自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利益,双方承诺继续促进这种合作。庄严宣布,两国应参加所有旨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和平合作以及彻底清除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国际行动,这些行动与宗旨和原则是一致的希望在相互关系中执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以及第Xlllth联合国大会关于旨在实现和促进各国之间和平与睦邻关系的措施的决议。缔约方已进一步同意制定一项nd促进教育,文化,科学和技术领域的相互关系,从而促进两国人民之间的加深了解,以期尽可能广泛地了解各自的文化遗产,并不断提高其技术水平。希望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加强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之间的友好关系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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