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与牙买加政府之间的《公职人员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劳动
登记号码:6932
签署年份:1963-09-23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牙买加,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保管国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文本语种:英语
(2)凡领取退休金的人是在联邦以外的地方或居住在联邦之外,则应由该人选择在联邦中或在联邦不时要求的国家的联邦外支付退休金。由应向其支付养恤金的人写信,并且在行使选择权之前,如在指定日期应支付养恤金,则应按该日之前的支付方式支付养恤金,如果是在指定日期之后支付的退休金,则该退休金应在联合会中支付。(1)退休金应支付给在指定日期之前在牙买加担任公职或已不再担任牙买加公职的军官,或按照其有关寡妇的养老金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指示,向其寡妇,子女,受抚养人或私人代表授予或支付,如果在该日期之前授予,则应继续支付。 y或根据其后做出的同样不那么有利的其他法律,法规或行政指示。在指定的退休日之前未停止在牙买加从事公共服务的军官的资格及其资格,以及其寡妇,子女,受抚养人和私人代表领取养老金,应由当日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指示,或此后作出的同样有利的其他法律,法规或行政指示进行管理( 1)女王Ma下海外公务员或女王Ma下海外司法机构的官员应继续有资格获得英国Her下政府的考虑,以在其他领土的公共服务部门中转移或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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