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有关构成对经营船舶和飞机的企业征税的协议的票据。 1959年9月22日,伯尔尼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航海,税收,航空
登记号码:6800
签署年份:1963-07-08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加拿大*,瑞士
保管国家:加拿大
文本语种:法语
(c)“瑞士企业”一词是指瑞士联邦或其各州之一,居住在瑞士但不居住在加拿大的自然人,以及根据瑞士法律组建的,其股份制公司或人的协会(V)“加拿大企业”一词是指加拿大政府,居住在加拿大但不居住在瑞士的自然人以及根据以下条件成立的股份公司或协会加拿大法律及其业务由加拿大负责和控制(2)根据1952年10月1日联邦法令的规定,瑞士企业与其他国家/地区之间进行海上和空中航行所产生的所有收据均由加拿大企业获得营运中的船舶和飞机应免除在瑞士征收的收入和利润税(由联邦,州和乡镇征收)。瑞士联邦理事会和加拿大政府希望避免对经营船舶和飞机的企业实行双重征税,我谨通知您,瑞士联邦理事会已准备在以下方面与加拿大政府达成协议条款:。就本协议而言:(a)“海上航行和空中航行”一词是指由船东,承租人或租船人进行的海上,空中人员,动物,货物和邮件的专业运输或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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