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自领土之间和之外建立和运营航空服务的协议(包括附件和注释交换)。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运输,航空
登记号码:6739
签署年份:1963-05-15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利比里亚,挪威
保管国家:国际民航组织
文本语种:英语
一,缔约一方有权在与缔约另一方协商后拒绝接受航空公司的指定,并有权拒绝或撤销对航空公司的第二条第(1)款规定的授权本协议或在任何情况下对授权航空公司施加其认为必要的条件,但不满意该航空公司的实质所有权和有效控制权归属于指定航空公司的缔约方或订约方国民指定空运企业的一方。(2)缔约一方在与另一缔约方协商后,有权中止空运企业对本协定第二条第(1)款规定的授权的行使,或强加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航空公司不遵守缔约方的法律或法规,则授权航空公司可能认为必要的条件(4)如果且只要缔约任何一方或缔约任何一方的指定空运企业不遵守根据第(2)款作出的决定, ),缔约另一方可以限制,扣留或撤销其根据本协议授予违约方或违约方指定空运企业的任何权利。(2) )由第一缔约方指定空运企业或代表第一缔约方的指定航空机构引入或带入另一缔约方领土内的飞机上的燃料,润滑油,零件,常规设备和飞机仓库的供应在提供协定服务的过程中,应免除在第二《国际货运合同》领土内征收的所有国家关税和费用,包括关税和检查费代理方,即使此类飞机在该领土的航班上使用了此类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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