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老挝皇家政府应授权向苏联出口,苏联政府应授权从老挝王国进口本协定所附附表“ B”中所列的货物。苏联政府应授权对老挝国王和老挝王国政府的出口,应授权从苏联进口本协定所附附表“ A”中指定的货物。苏联政府和老挝王国政府应任命代表。 ,应应任一国政府的要求开会,以考虑与本协定或今天签署的《付款协定》的适用有关的任何事项,并就发展苏联与老挝之间的贸易关系提出建议。苏联和老挝皇家政府应按照其各自适用的法律法规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动国,以促进本协定所指货物的进出口。特别是,两国政府应对从一国向另一国进出口的货物实施最低关税,但海关法中有规定的除外。此类货物免税,并且应在与海关法规和手续以及其他对外贸易法规和手续有关的所有事项中相互给予与本国法律相适应的最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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