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与索马里共和国之间的经济和技术合作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经济事项,合作
登记号码:6587
签署年份:1963-04-08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索马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保管国家: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文本语种:俄语,意大利语
苏维埃组织应通过进行规划和探索性工作,提供用于建造企业和工厂的设备,建筑机械和材料,为本协议第1条规定的企业和其他工厂的建设提供技术援助,以及为了进行地质研究(这在索马里共和国无法获得),并为设备的建造,组装,调整和投入使用提供技术援助,为此目的,应将苏联专家和合格的工人送到索马里共和国如果停留时间和数目由双方协定确定。如果本协定第5条规定的苏联组织的服务价值应超过上述贷款总额4000万卢布,则超出部分为应由索马里共和国政府以将索马里货物运送到苏联按照现行的《苏维埃-索马里贸易协定》的条款,或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该货币由苏联国家银行(或代表其外国贸易银行)与国民银行之间的协议确定索马里银行。每年5%的利息,用以支付与执行规划,勘探工作和地质勘测有关的苏维埃组织的费用,设备,建筑机械的费用以及由国际电联提供的材料根据本协定第2条的规定,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财产分配给索马里,以及与将苏联专家派往索马里及其维修有关的费用。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也同意为索马里共和国提供家具。在索马里共和国出售价值700万卢布的苏联商品,索马里共和国政府将这些出售的收益用于r以本国货币支付与企业建设和执行本协定第1条所指工作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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