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文构成牙买加政府继承国际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金斯敦,1962年8月7日。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条约法,法律事项
登记号码:6580
签署年份:1963-04-02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牙买加,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保管国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文本语种:英语
(i)任何有效的国际文书(包括西印度群岛联邦政府凭借联合王国政府委托的权力所作的任何此类文书)引起的联合王国政府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自1962年8月6日起,由牙买加政府承担,只要该文书可据以适用于牙买加,就构成大不列颠及北朝鲜联合王国政府之间的协议交换协议1爱尔兰和牙买加政府有关牙买加政府继承国际权利和义务的情况。(ii)联合王国政府迄今因将任何此类国际文书适用于英国而享有的权利和利益。牙买加政府应自1962年8月6日起享受牙买加。我谨提及《牙买加独立法》, 1962年,牙买加在女王the下主持的英联邦国家中获得独立地位,并声明牙买加政府同意对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的理解我很高兴地确认牙买加政府与您今天的照会中所载的规定相符,阁下的照会和本答复将构成两国政府之间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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