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除本条约外,当事国之间目前存在或以后确立的当事国立法或国际义务立法,使另一国国民或公司的投资有权获得比本条约所规定的更优惠的待遇在条约中,这种立场不受本条约的影响。(3)因另一方领土内的战争或其他武装冲突,革命或起义而在该方领土上的投资遭受损失的任何一方的国民或公司,应在该国境内损失投资。在归还,赔偿,补偿或其他考虑方面,应给予该另一方以不低于该方给予其在其领土内的居民和给予其国民或第三方公司的待遇的待遇。(2)国民的资本投资或任何一方在另一方领土内的公司均不受任何歧视待遇除非对本条约生效时已存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否则以对它的所有权或影响权归前缔约方的国民或公司所有。为了促进和促进德国国民或公司在巴基斯坦的投资,巴基斯坦政府将在已达成谈判的建制条约生效之前,向希望入境,逗留的德国国民发放必要的许可证并在德国境内进行与德国国家或公司的投资有关的活动,但出于公共安全和秩序,公共卫生或道德方面的原因可能需要这样做的情况除外。(2)任何一方的国民或公司均不得受到没收他们在另一方领土上的投资,但以补偿为目的的公共利益除外,这应代表等同于受影响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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