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农业商品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6502
签署年份:1963-01-24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美国*,乌拉圭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英语
如果根据该法第104(e)条的规定,乌拉圭比索预留的贷款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三年内没有提前支付,原因是国际开发署尚未批准贷款,或者由于拟议的贷款尚未达成共识对于国际开发署和共和国银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可将乌拉圭比索用于该法第104条授权的任何目的。由两国政府根据该法签署,根据本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可能到期或应到期的乌拉圭比索退款,将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自退款时有效的最新农产品协议中的可用资金。(1)该法第104(e)条规定的此类贷款应为向美国商业公司及其在乌拉圭的公司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以在乌拉圭进行业务发展和贸易扩展;向美国公司和乌拉圭公司提供服务,以建立有助于利用,分配或增加消费的设施根据该法令可进行规划的商品的可用性以及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发行以及乌拉圭政府的接受购买授权的前提下,美国政府美利坚合众国承诺向乌拉圭政府授权的购买者出售乌拉圭比索,其购买的下列商品的金额为:。由于根据《乌拉圭比索》进行的销售,应计给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乌拉圭比索本协议将由美国联合政府使用出于下列目的,应按照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确定的优先顺序和优先次序,以所示数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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