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政府在执行本协定时,应在其能力范围内大体上支付以色列达荷曼研究金持有人的所有学习,安装和生活费用,并应同样继续支付从以色列派往达荷美的专家和顾问的薪金不超过两个月。以色列国政府应将若干研究金由达荷美政府支配,这由两国之间的协议确定在以上第一条规定的每个活动领域中,政府应尽其能力并根据达荷美政府的要求,从以色列派遣专家,顾问和专门工人到达荷美。达荷美政府应支付达荷美与会补贴持有人往返以色列的旅费,以及来自以色列的专家来达荷美的旅费和往返旅费。在上述时期内向达荷美致意真诚地希望在两国之间的经济和技术合作领域促进更紧密的关系,并意识到缔结旨在鼓励的技术援助协定将为此而带来的好处与可能有助于本国经济资源的发展和生产能力以及本国人民的福祉的活动有关的知识和实验结果的交流,达荷美政府也应按照两国政府的协定,支付Is Rael专家及其陪同的家庭成员的旅费,薪金和津贴,如果这种支付的期限合理的话他们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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