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本公约第2款(c)项的缔约方,应在国家是主管处理大学学历等同性的机构的情况下,适用本公约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并应适用本公约第5条的规定如果缔约国不是在这些事项上的主管机关,则每一缔约方应在本公约对其本身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将在下列情况下主管机关的欧洲委员会秘书长通知:本公约第二条第1款(a)项下的缔约方应在其领土内处理与大学学历等同的事务。缔约方。任何缔约方均可在交存批准书或停止或在此后的任何时候通过通知欧洲理事会秘书长宣布本公约应适用于其负责国际关系的部分或全部领土。任何缔约方均可宣布退出本公约在有效期五年后的任何时候,可通过发给欧洲委员会秘书长的通知的方式通知秘书长,秘书长应将此情况通知其他缔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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