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已根据本条a)项作出声明的缔约国,将《公约》扩大到其负责国际关系的任何领土,此后可随时通过向比利时外交部发出通知而宣布:公约应在该领土范围内不再适用,并且应在比利时外交部收到通知后一年后停止适用。公约应在比利时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六个月之后开始适用。外交部适用于其中所指的领土,但不得早于该公约对该缔约方生效的日期。(a)任何缔约方均可在其批准或加入时本公约或之后的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比利时外交部宣布本公约应延期坎波迪亚王国政府在加入《公约》时保留以下保留:在海船之间或海船与内陆航行器之间发生碰撞的民事诉讼,只能在被告有其惯常居住地的法院或该船所悬挂国旗所在的国家法院之前提出。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在加入本公约时谨以此为由提起民事诉讼只能在被告有惯常住所的法院或船旗所在州的法院面前提出关于在海船之间或海船与内陆航行器之间发生碰撞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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