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政府和巴拉圭共和国政府同样渴望促进文化合作并进一步加强两个国家之间的现有友好关系,因此决定根据《反腐败公约》的原则缔结《文化公约》。为此目的,任命了《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宪法》 2,并为此任命全权代表。缔约各方应努力促进其文化关系,以便进一步加强缔约双方应在其各自领土内鼓励彼此学习语言,文学,历史和其他文化主题,并为此目的应相互给予一切必要的便利。本公约应由缔约各方根据其批准缔约各方应鼓励记者访问,组织展览,音乐会和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以及交换电影和广播节目等文化活动。...
中华民国与巴拉圭共和国之间的文化公约pdf预览版中华民国与巴拉圭共和国之间的文化公约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