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几内亚共和国政府之间根据《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修订的《农业商品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商品,农产品,农业,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6269
签署年份:1962-08-02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几内亚,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法语,英语
存入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帐户的几内亚法郎数额应等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偿还或供资的商品美元销售价值和海洋运输费用(除因要求使用美国国旗船只而产生的超额费用转换为几内亚法郎,具体如下:(a)以在美国支付美元之日适用于商业进口交易的美元兑换价为前提,几内亚共和国政府维持适用于所有外汇交易的统一汇率,或者。如果随后两国政府根据该法签署了一份或多份农产品协议,几内亚法郎的任何退款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超过两年根据本协议可能到期或将到期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从退款时有效的最新《农业商品协定》中获得的资金中扣除。两国政府同意,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将几内亚法郎作为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将按照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为以下目的决定的下列数额的优先顺序和次序使用根据本协议进行的销售的结果: A.几内亚共和国政府同意,它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来防止将其转售或转运到其他国家或用于除国内目的以外的用途(除非转售,转运或使用得到了该国特别批准)。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根据本协定规定购买的多余农产品,并确保购买如果这种商品不会增加对不美利坚合众国的商品或类似商品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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