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商定项目的条款和条件,包括政府和儿童基金会在提供物资,设备,服务或其他援助方面的承诺,应在政府和儿童基金会签署的《行动计划》中规定,政府应保留双方共同认为必要的有关执行《行动计划》的会计和统计记录,并应其要求向儿童基金会提供任何此类记录和报告。 ,不时派授权官员到索马里共和国,与政府有关官员进行磋商和合作,以审查和准备拟议的项目和行动计划,以及运输,接收,分发或使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供的物资和设备的采购政府应在不违反本条规定的前提下,对索赔要求承担责任从执行索马里共和国领土内的行动计划开始,政府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公平有效地分配或有效使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供的供应和设备以及其他援助,不受种族歧视,信条,国籍或政治信仰,请按照《行动计划》进行。...
关于儿童基金会在索马里的活动的协定。pdf预览版关于儿童基金会在索马里的活动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