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允许任何一方的国民按照该另一方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进入另一方的领土,并应就与他们进入,以及在另一缔约方领土内的逗留,旅行和居住。任何一方的国民和公司应在另一缔约方领土内获得获得和维持发明专利以及在发明专利方面的国民待遇。商标,商品名称,商品标签和各种工业产权的权利。本条约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使巴基斯坦有权要求日本赋予或今后可能赋予其以下权利和特权: (a)日本根据《条约》第2条的规定放弃了所有权利,所有权和主张的领土的人f 1951年9月8日在旧金山市签署的《与日本和平》,或(b)该《和平条约》第3条规定的任何地区的当地居民和船只并与之进行贸易,只要在该地区的行政,立法和管辖权方面,该条第二句中所述的情况继续存在。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的国民和公司在另一方的领土内均不得少于大多数对本条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的事项给予最惠国待遇。在另一方领土内,应给予任何一方的国民和公司在所有事项上给予最惠国待遇。与税收的征收,诉诸司法,行政法庭和行政机关,财产权,参与法人实体以及一般开展各种商业和专业活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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