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芬兰居民”和“印度居民”分别是指为芬兰税目的在芬兰居住的人和为印度税目的不是在印度居住的人,以及出于印度税的目的在印度居住,而不出于芬兰税的目的在芬兰居住。但在印度收取的税款应减少等于收取的税款的百分之五十,并且应将减少的对利润支付的印度应纳税额作为抵免应计所得收入的任何芬兰税的抵免额(或)“芬兰企业”和“印度企业”分别是指居民所从事的工业或商业企业或企业芬兰和印度居民所从事的工业或商业企业或企业,“一个领土的企业”,“一个领土的企业”和“另一领土的企业”是指芬兰企业或印度企业,视情况需要而定,其中一个地区的企业与另一地区的企业开展业务,且在上述税法的税务机关看来由于这些企业之间的紧密联系而产生的条件是,这两家企业之间在商业或财务关系上产生或施加了条件,而这种条件不同于独立企业之间相互公平交易所产生的条件,则任何利润因为这些条件已经计入其中一个企业,但是由于这些条件没有那么累积,可以计入该企业的利润,并据此征税。...
避免收入双重征税的协定。pdf预览版避免收入双重征税的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