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波边境地区政权以及在边境事项上的合作与互助的条约(包括议定书和附件)。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边疆
登记号码:6046
签署年份:1962-01-23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波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保管国家: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文本语种:俄语,波兰语
缔约双方主管当局拟订的新的边界水域划界文件,应经缔约双方政府确认,并应在交换表示确认的说明之日生效。如有必要对边境标志进行额外的联合检查,缔约一方的主管当局应书面通知另一缔约方的主管当局。如发现,则参照1946年的划界文件。 -1947年,1951年和1958年,在某些河流,小溪和运河的边界线过程中发生了变化,两个缔约方的主管当局应建立边界线的新路线并确定其地位为了开采木材,波兰党可以使用经过在边界线附近的苏联领土内的Raduzhnoe和Krasny Les(Puszcza Rominska)居住地区附近,但须在提取前至少提前10天通知苏联主管当局开始并遵守本条约议定书第2条规定的过境程序。如果一个缔约方的主管当局的代表认为另一方领土内的一个哨所已被破坏或损坏,他们应将此事通知另一方的主管当局,以期恢复或修复边境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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