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协议。 1961年7月21日在里约热内卢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贷款
登记号码:5962
签署年份:1961-11-20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巴西,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保管国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文本语种:葡萄牙语,英语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以下简称“英国政府”)和巴西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以下简称“巴西政府”):考虑到英国政府希望与其他西欧国家政府一起,通过对巴西的中期商业债务进行合并和再融资的方式向巴西提供财政援助。在本协定中,“中期商业债务”一词是指在巴西的中期商业债务到期后到期的债务。 1961年5月31日,根据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合同,巴西政府或其在巴西居住的儿子或公司向在英国居住的个人或公司,规定了在超过自根据上述合同交付货物或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之日起六个月。(a)巴西政府应按照英国政府Her下财政部的利率,向英国政府支付每笔分期付款的利息,利率应考虑到在分期付款之日英国政府的借贷成本。第五条( a)巴西政府应按照以下本协定第三条的规定向联合王国政府偿还预付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与政府之间的贷款协定1巴西美利坚合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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