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美洲开发银行(以下有时称为世行)之间于1961年6月19日签订的协议,委托世行对社会进步进行管理信托基金,由美洲社会进步特别基金的一部分组成。除非美国与署方另有协议,否则不得从该基金向政府或政府的任何政府机构提供任何融资或技术援助。 ,或1960年9月12日前尚未成为世界银行成员国的任何国家的任何个人,合伙企业,协会,公司或其他实体,或受到美洲国家组织的经济或外交制裁的国家。并且鉴于美洲开发银行已确定该银行为此目的管理的信托基金应符合《协定》的规定建立银行1并将加强银行为促进更大的社会进步和平衡的经济增长而作出的努力。基金的目的是在灵活的条款和条件下提供资本资源和技术援助,包括以当地货币偿还和根据可用资源,根据适当和选择性的标准,偿还已偿还的资金和利息,以支持准备开始或扩大有效体制改进并采取措施有效利用本国自身的拉丁美洲国家的努力为实现更大的社会进步和更平衡的经济增长而提供的资源。根据本协议提供的美元资金应用于从美国购买商品或服务,或用于在美国购买当地来源的商品或服务获得援助的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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