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农业商品协定》。 1961年5月22日在马德里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商品,农产品,农业,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5891
签署年份:1961-09-29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西班牙,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英语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在西班牙进行的具有互利性质的农业市场开发活动的类型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促进更好的营养做法,市场分析,促进特定商品的项目,教育和演示项目,参加国际博览会,西班牙政府代表,贸易团体和农业团体的代表访问美利坚合众国以及美国政府,贸易团体和农业团体的代表访问西班牙。将比塞塔定金存入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帐户,以支付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资助的商品和海洋运输费用(超额费用由要求船只)应以美元的汇率兑换。根据购买授权书的规定,有可能在美国银行或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支付美元之日起生效的进口交易(不包括给予优惠汇率的进口)。商品协议应由两国政府根据该法签署,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以上根据本协议可能到期或应到期的比塞塔退款应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进行。美利坚合众国从退款时生效的最新农产品协议中获得的资金。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西班牙政府:认识到两国之间扩大农产品贸易的必要性以及与其他友好国家的合作方式不会取代美国在美国的常规营销这些商品或不适当地破坏世界农产品价格或与友好国家的正常商业贸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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