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按本协定附件达成的协定之间,在当事方之间协定的航线上进行空中服务或修理已与航空器相遇的飞机所需的备件,仪器,燃料,润滑剂和其他物品和材料。事故可以免征关税进口到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或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应免征所有税款,并可以重新出口到其原籍国。(3)如果一个缔约方暂时无法行使缔约另一方可在主管当局之间达成协议,单方面经营上述航空服务。(2)与技术有关的所有问题本协议附件中指定的航空服务的运营和商业运作,特别是航班的频率,时间表,票价,财务结算方式,航空公司的运营,在正常和候补机场的航空通道的飞行安全和飞机的维修以及相应特派团的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和费用的结算,应通过两者之间的协议相互核算缔约任何一方的所有民用航空器,未在本协定附件所指明的航空路线上的预定航班上使用,则必须取得缔约另一方主管当局的特别许可方可进入其领土。 2)如果缔约任何一方的飞机紧急降落在缔约另一方的领土内或卷入该领土,发生事故,造成死亡,人身伤害或飞机或其他物体的损坏,在其领土上发生了强制降落或事故的缔约方,应立即向另一缔约方的主管当局报告。党并提出调查。...
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1955年9月10日在布达佩斯签署。pdf预览版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1955年9月10日在布达佩斯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