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公约(a)中,“领土”和“国家”一词就联合王国政府,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和就伊朗政府而言,系指伊朗和每个缔约国政府应鼓励在缔约国另一方领土内举办短期课程,大学工作人员,教师,学生,在校学生和从事国际劳工组织序言部分所述活动的其他人应参加该短期课程。 (b)就“联合王国政府”而言,“国民”一词是指联合王国政府,联合王国公民和通常居住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殖民地,以及与伊朗政府有关的伊朗公民。每个缔约国政府均承诺确保来自另一缔约国的学者和学生采取与本国学者和学生相同的条件,使政府能够访问受国家控制的古迹,藏品,档案馆,图书馆和其他博学机构。每个缔约国政府应尽可能鼓励其大学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创建缔约另一方国家的语言,文学和历史以及与该国有关的其他主题的教授教席机构,其他教学岗位和课程。...
文化公约。 1959年5月6日在伦敦签署。pdf预览版文化公约。 1959年5月6日在伦敦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