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卫生公约。 1956年8月4日在贝尔格莱德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动物,卫生与健康服务
登记号码:5682
签署年份:1961-04-28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保管国家:罗马尼亚
文本语种:克罗地亚语,罗马尼亚语
如果由于动物的进口和过境而将任何应报告的传染性或传染性疾病引入缔约方之一的领土内,或者该疾病在缔约方之一的领土内已占危险比例,缔约另一方有权在持续存在危险的时间内限制或禁止受疾病或威胁地区影响的该种动物的进口和过境。在缔约任何一方的领土内被发现时,该缔约方承诺在本公约第7条(b)款规定的整个区域内立即中止将受其管制的动物的出口和转运到另一缔约方的领土所有动物来源的已加工或未加工产品以及能够传播这种传染病的物品均属于这种疾病。在牛瘟或传染性牛爆发时在一个缔约方领土内的胸膜肺炎,另一缔约方有权限制或禁止从受影响国家的整个领土进口或转运牛,以及所有其他物种的进口或转运。动物,动物来源的加工和未加工产品以及能够传播这些疾病的物品。缔约双方同意,动物,动物来源的加工和未加工产品以及所有能够传播传染病的物品的进出口,过境动物的进口,出口和过境,动物来源的产品以及具有传染性的传染性物品的进口,出口和过境,应由缔约方进行边境兽医卫生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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