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按资产和债务清算时间表中的价值以及不超过2.22亿刚果法郎的价格,将刚果认购的公共债券分配给刚果和卢安达-乌伦迪。在第3条(a)款中提到的货币储备中,对刚果的分配比例为六分之五,对卢安达-乌伦迪的分配比例为六分之一,高于相当于中央银行在2011年的货币储备的20%。 1960年8月31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应转移至Ruanda-Urundi发行机构,视情况而定,增加或减少的金额取决于黄金和非货币的收支之间的净差额1960年8月31日后的刚果法郎,这是中央银行根据命令进行的操作所产生的费用,并由卢安达-乌伦迪政府或卢安达-乌伦迪的居民承担。为了确保刚果和Ruanda-Urundi货币职能的连续性,刚果中央银行(Banque Centrale du Congo Belge et du Ruanda-Urundi)达成了以下协议:如果交换的金额少于上述第2条所商定的金额,卢安达-乌伦迪发行机构应向刚果发行机构支付相等于该差额的款项,以黄金或刚果法郎以外的货币以及刚果公共债券或股票进行支付。作为履行上文第9条规定的义务的保证金,而Ruanda-Urundi发行机构作为履行上文第7条的义务的保证金,应分别存入双方同意指定的银行或机构例如,国际清算银行,以黄金或刚果法郎以外的货币表示的金额等于根据第3条第3款分配给该国的货币储备的20%上面的图(a)。... 关于结束刚果中央银行(比利时中央银行和卢安达-乌伦迪中央银行)的公约(附有议定书和换文)。 1960年11月15日在纽约签署。pdf预览版 关于结束刚果中央银行(比利时中央银行和卢安达-乌伦迪中央银行)的公约(附有议定书和换文)。 1960年11月15日在纽约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