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领土之间的航空运输协议。 1959年10月14日在利马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运输,航空
登记号码:5649
签署年份:1961-03-27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尼加拉瓜,秘鲁
保管国家:国际民航组织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
(c)“航空服务”,“国际航空服务”,“航空公司”和“出于非运输目的而停止”等用语,应具有《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九十六条赋予它们的含义。或被授权提供本协定所指服务的航空公司不遵守仲裁裁决,缔约国另一方可以限制,中止或撤销根据本协定授予缔约国或该被许可航空公司的任何权利。缔约一方的航空公司接受另一国的经营国际航空服务的申请时,应开通依照前条规定的服务,但前提是该航空公司也已遵守了所有先前的规定。缔约另一方有效的法律和法规为此类服务的启用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es相互授予本协议及其附件中定义的权利,目的是在“航路时间表”中指定的航线上经营“国际航空服务”,*不论何时开始此类服务,但前提是本协议应当遵守并遵守与缔约国有关从事国际空中航行的航空器的进出其领土或在该领土内的这种航空器的操作和航行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当飞机进入,停留或离开有关缔约国领土时,由经营本协定所称服务的航空公司与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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