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政府与锡兰政府之间的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科学事项,合作
登记号码:5618
签署年份:1961-03-17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锡兰,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保管国家: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文本语种:英语
如果在第四年末,任何一方均未通知另一方它希望本协议在第五年末期满,则本协议应无限期地继续有效,但前提是该协议可以在任何时候第5年结束后,任何一方均应向另一方发出终止通知,以终止合同。根据规定,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政府和锡兰政府应提供支持和协助两国之间的科学和技术合作。为执行本协议所设想的科学和技术合作而发生的费用的支付,将根据不时有效的安排进行。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和锡兰。科学和技术合作应在特别安排的基础上进行,应由主管当局,即两国的有关经济组织,根据缔约双方各自领土内的现行法律及其国际法律义务,制定。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政府和锡兰政府为了建立科学技术合作,以发展两国国民经济为目的,已达成以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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