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提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今天签署的《农业商品协定》,并确认我国政府对代表之间进行的对话所达成的协定的理解大使馆和阿拉伯联合共和国政府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根据该协定使用的埃及镑的使用情况如下:(1)就第(104(a)和104节)而言(h)根据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阿拉伯联合共和国政府将应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要求提供便利,以将不超过美元的其他货币兑换成其他非美元货币。价值1,500,000美元的埃及镑。视该法令下可供编程的商品以及美国政府的发行而定在美国并得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接受购买授权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诺为埃及镑的销售提供资金,以埃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授权购买以下农产品的购买者在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法律确定为盈余的情况下,表示:。在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达成协议时,上述交付的小麦和小麦粉不应不适当地破坏世界农产品价格,美利坚合众国对这些商品的常规行销,或损害友好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我国政府同意,除本协定提供的小麦和面粉外,阿拉伯联合共和国(南部地区)还将在1960年7月1日和1961年6月30日,拥有自己的资源,至少有440,000吨小麦和小麦当量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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