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农业商品协定》。 1960年6月3日在贝尔格莱德签署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商品,农产品,农业,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5382
签署年份:1960-10-07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美国*,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PL 480第104(e)条第纳尔的用途: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政府将使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根据该协定第二条第1款(6)授予它的当地货币金额《美国农产品协定》,该协定是为美国行动团(以下简称为团)和南斯拉夫联盟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代表不时商定的,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此类项目提供资金的,在以下领域:(a)公共卫生(b)教育(c)农业(d)与目的一致的其他经济发展项目。同意由南斯拉夫联盟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该日期之后发起的项目上述协议第(1)和第(2)款中(a),(b)和(c)类别中的协议的一部分,稍后可能会被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批准有资格根据《农业商品协定》第二条第1款(b)项和第1款(c)项授予或借给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政府的货币进行融资。为了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签发并接受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政府的购买授权书,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诺为政府批准向第纳尔的购买人提供销售第纳尔以下农业的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的法律。在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表示同意时,上述农产品的交付不应不适当地扰乱农产品的世界价格或正常的商业贸易方式与友好的国家或在美国的这些商品上取代常规营销在美国大特尔省,我国政府声明,在1960日历年及其以后的任何时期,它将不出口任何棉花,食用油脂(包括油籽),脱脂奶粉,柠檬或柠檬汁,无论是土著还是进口的根据今天签署的协议购买的商品正在进口和利用。...
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农业商品协定》。 1960年6月3日在贝尔格莱德签署pdf预览版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农业商品协定》。 1960年6月3日在贝尔格莱德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