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农业贸易发展和援助法》第一标题下的《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锡兰政府之间的农业商品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商品,农产品,农业,贸易方式
登记号码:4900
签署年份:1959-10-03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锡兰,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
锡兰卢比应存入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帐户,以支付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资助的商品和海洋运输费用(因美国国旗要求而产生的超额费用除外)船舶使用)按美国银行或美利坚合众国规定的,自美元支付之日起生效的,通常适用于进口交易的美元汇率(不包括给予优惠汇率的进口)。如果USOM确定根据其《农业商品协议》第二条第3款和第4款为商定项目做出的任何付款都没有得到锡兰政府提交的文件的支持,则不按照本协议的条款或美国政府与戈夫政府之间的任何适用协议或安排锡兰证词或违反美国政府的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锡兰政府应按其要求向USOM支付以当地货币计的金额,但不得超过此类支付的金额。两国政府同意,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将按照政府的优先顺序和顺序使用因根据本协定进行的销售而应计给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卢比。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可出于以下目的决定所显示的数额:关于第二条第4款,锡兰政府将使用美国借给它的当地货币的数额根据《协定》第二条第4款提供的贷款协定,旨在为美国行动团之间不时商定的促进经济发展的项目提供资金a锡兰政府的适当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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