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构成与船舶借给中国有关的协议的票据。 1959年2月7日,台北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船舶和航运,航海,援助,军事事项
登记号码:4885
签署年份:1959-09-16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中华民国,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英语,中文
如果该船只因任何原因遭受损坏,例如中华民国政府认为造成全损,中华民国政府应在宣布该船只总数之前与美国政府协商。中华民国政府将保留该船只的所有权并使用该船只,但须遵守本说明以及我们两国政府在1月30日和2月交换本票所产生的军事援助协定中的条款和条件。 1951年9月3日,由经1951年12月29日和19524年1月2日交换纸币而生效的协议修订,以及经1952年10月23日和1952年11月1日交换纸币而生效的协议所修订。或本注释第3款中规定的终止贷款,船舶及其its装设备,器具以及可用的船上备件和津贴,包括易耗品的存储,备件和燃料将以与转移到中华民国政府时基本相同的条件,合理的磨损返回给美国政府,构成协议1的交换美利坚合众国与中国有关向中国提供贷款的关系。我谨提及两国政府代表就美国政府向中国借贷一艘船的对话。中华民国政府,并确认我们两国政府在此问题上达成以下谅解:1。...
交换构成与船舶借给中国有关的协议的票据。 1959年2月7日,台北pdf预览版交换构成与船舶借给中国有关的协议的票据。 1959年2月7日,台北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