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与美利坚合众国和埃及之间关于美国驻埃及部队成员的刑事事项管辖权豁免的协定的说明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特权-豁免,司法事项,刑事事项
登记号码:4822
签署年份:1948-12-10
文本类型:C
签署成员:埃及,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法语,英语
授予清单A所列产品的最低关税意味着对最惠国待遇,但并未授权加拿大主张法国可以为其保护国提供的优惠或从关税中获得的利益。可能是由于法国可能与邻国达成的经济安排,也可能是由于法国可能向其进口产品提供的关税所带来的好处,这些产品的进口旨在促进与在1914-1918年间与法国作战的国家进行金融结算。随时授予美利坚合众国针对本公约所附清单A和B所列产品以外的任何产品的待遇比给予加拿大的待遇更为优惠的权利,加拿大有权要求该商品的利益。对任何相同或相似来源的产品进行相同的处理。来自和来自加拿大的,但法国有权要求加拿大给予合理和同等的让步,即属于缔约一方之一国民的贸易商和制造商,以及在其缔约国定居并进行其贸易的贸易商和制造商可以在书房地区亲自或通过销售代表的中介在其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或从事其行业,购买或收集订单(带或不带样品),以及上述贸易商和制造商,以及他们的贸易代表为了进行购买和领取订单,应享受最惠国待遇的税收待遇以及所有其他设施或费用,其原产地和来源地为天然产品或制成品列在本条约附件A清单中的加拿大,在进口到法国后进入殖民地时将被接纳,第1页。法国拥有与法国相同的关税制度的侵略国和保护国,从进口关税和税收方面都受益于最低关税和最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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