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和挪威之间的纸币交换,构成1924年7月9日有关东格陵兰公约的补充协议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领地
登记号码:108
签署年份:1947-09-17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丹麦*,挪威
保管国家:丹麦
文本语种:挪威语,丹麦语
“涉及到应巴西海军部长的要求将在任务后不到六个月的人员,以便使巴西海军熟悉所提供的特殊设备或特殊方法对于第1条第2款中的家庭旅行费用以及交通费,家庭用品和汽车的支付,不在本协议的规定之内,而是通过付款方式确定的。巴西海军部长将在华盛顿州政府和巴西海军部长的授权代表之间就此任务的人员选择达成一致,应巴西海军部长的要求任命人员作为使巴西海军熟悉特殊装备或特殊方法的任务的一部分,按照标题1第2条的规定,家庭旅行以及运输家用物品和汽车的费用不包括在本协议的规定之内,而是由美国海军代表与美国大臣在华盛顿的授权代表之间的协议决定的。在同意选择执行此任务的人员时,巴西海军应立即通过相互协议确定美利坚合众国和菲律宾共和国的财产权,并保留所有现有和拥有的财产权在菲律宾共和国境内的美利坚合众国公民和公司,或在美国境内的菲律宾共和国的公民和公司,应在同一国家内得到承认,尊重和保证分别作为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公民和公司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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