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对于使用从美利坚合众国获得的材料作为燃料的反应堆中生产的,非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拥有的任何特殊核材料,这超出了日本在其方案中对这种材料的需求在和平利用原子能的情况下,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应拥有并特此授予(a)以当时在美利坚合众国盛行的价格购买反应堆中生产的特殊核材料的此种材料的第一选择,根据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达成的合作协议的条款而被加油,并且(b)如果购买的选择权是,则同意将此类材料转让给任何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权利在本条A款所限制的范围内,美国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转移的同位素U-235中富集的铀量是日本政府保管的任何物品,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日本政府或其管辖权人决定建造和供油的每个已确定反应堆项目满负荷所需的材料量。此处提供的美国燃料,再加上美国委员会认为必要的额外数量,以便在被替换的燃料元件进行放射性冷却或运输时有效和连续地运行此类反应堆,或在遵守E款规定的情况下,在日本进行再加工,这是美国委员会的意图,是使所转让的材料发挥最大的作用。美国委员会可根据本协议向日本政府出租,日本政府应赔偿并保存无害于日本的政府。美利坚合众国对任何特殊原因造成的任何或所有责任(包括第三方责任)(包括生产,制造,所有权,租赁以及拥有和使用此类特殊核材料或燃料元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美国委员会交付给日本政府或代表日本政府行事的任何人。...
日本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原子能的民用合作协定pdf预览版日本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原子能的民用合作协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