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在缔约方领土内的继承手续后,该继承的动产或动产或不动产的出售收益从在另一缔约方领土上居住的继承人中分得的情况下,出售所得款项应移交给另一方的外交或领事使团,缔约一方法院宣告解除或废除婚姻或宣布婚姻有效或无效的最终判决应予以承认。如果在缔约另一方的领土成为终局时,至少有一方是该国国民,其一方已在法庭上作出裁决,并且另一方的法院尚未作出终局,则在另一方的领土上没有进一步的手续如果同一缔约方的国民的全部动产都在另一方的领土内,则应要求对不动产进行管理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财产,并须经另一方的机关知道其住所或住所的所有其他继承人的同意,在该方的领土内,并且如果该另一方的国民被要求继承为继承人或受益人,第一方的主管机关应将第一款的规定相应地通知另一方的外交或领事使团。不动产继承时,不动产应移交给其所在领土的缔约方,而死者去世时其家具也应移交给死者是其国民的缔约方。...
领事公约。 1958年8月25日在乌兰巴托签署pdf预览版领事公约。 1958年8月25日在乌兰巴托签署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