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加拿大,日本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保护北太平洋海狗的临时公约
条约类型:封闭多边
条约主题:太平洋地区,动物,水道-水资源,海洋
登记号码:4546
签署年份:1958-10-30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加拿大,日本,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美国*
保管国家:美国
文本语种:俄语,日语,英语
除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或美利坚合众国采取的海豹捕杀行动外,各缔约方还同意禁止在第三条所述的北太平洋地区进口和运送其海豹毛皮进入其领土并在其境内运输。处于附表的美利坚合众国,根据附表在海上进行研究的国家,根据第七条的规定采取的国家,根据第六条第5款的规定没收的国家以及无意中被捕获的国家缔约方缔约方同意在本公约第六年年初举行会议,如果该公约根据第XIII条第4款的规定继续执行,则应在下一年再次举行会议,以审议委员会根据其提出的建议第五条第2款(e)项,并确定可能需要达成哪些进一步协议,以实现北太平洋的最大可持续生产力同意在西太平洋进行远洋研究:(a)在对Commander和Robben群岛的商业进行杀戮的任何年份中,对该地区的远洋研究都在2,000只或更多海豹的数量:(1)加拿大和日本将放弃本条第1款所述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运送海豹皮的行为。为促进本条所指的研究,缔约方同意在《公约》生效后每年进行《公约》附表1所列的计划,并根据第五条第3款(e)项对其进行任何修改。本公约生效后的第五年年底,并且,如果该公约根据第XIII条第4款的规定继续执行,则在下一年,采用最适合实现本修道院目标的密封方法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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