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有关1937年12月3日公约在苏格兰的适用法律程序的说明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司法事项,法律事项
登记号码:4523
签署年份:1939-08-10
文本类型:C
签署成员:英国和北爱尔兰*,瑞士
保管国家:英国和北爱尔兰
文本语种:法语,英语
瑞典船只和船只在一天结束时进入南斯拉夫港口,南斯拉夫船只进入瑞典的港口,以完成在那里的货物,以便他们可以下船从那里进入的特定港口。根据各自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将原定运往另一个港口或另一个国家的特殊重物保u200bu200b留在船上,然后将其转出口,而无需支付费用。监督费,可能不会以最低的固定费率向本国的船舶或就此而言为最惠国的国家征收,加拿大和海地互惠国对所有问题无条件,毫无保留地给予该国最优惠的待遇与各种关税和辅助税以及关税的征收方式有关,此外,“涉及所有相关问题关于对海关清关征收的规则,手续和税款,以及影响在各自领土上销售或使用进口货物的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税款,不论其面额是什么,为了国家,省,市或公司的利益而在两个缔约国之一的领土上负担或可能负担的产品的准备,运输,购买,销售或消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更高或对另一国产品的影响大于或高于另一国产品(与类似的土著或最喜欢的国家的产品)。在所有方面,特别是在该国的居住和建立条件,贸易的建立和行使方面,应在该另一缔约国的领土上对待该两个缔约国中每一缔约国的国民。 ,手工艺品和任何其他专业活动,获得和拥有动产或不动产并进行处置的权利,与最惠国的国民一样有利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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